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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钾搬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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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钾搬迁项目
加入时间:2016/8/13 16:10:20  
 


  1.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钾搬迁项目
  2.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昊华北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辛集市清洁化工园区,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占远,属于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部分搬迁及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承接单位之一。
  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整体搬迁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了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许可意见书,目前正在进行建设,计划于2016年6月试生产。公司建设年产5000吨高纯硝酸钡项目和年产4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农药中间体项目由于市场原因均未进行生产。
  由于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地处辛集市区,被周边居民区及学校包围,不仅发展空间狭小,而且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的制约越发明显,企业生存发展面临挑战。因此,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内年产1万吨碳酸钾生产装置进行搬迁新建,在辛集市清洁化工园区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钾搬迁项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48%氢氧化钾溶液、二氧化碳作为原料,参照离子膜电解碳化法的成熟工艺对母液进行碳化结晶以及转筒(燃料为水煤气)干燥,最终得到碳酸钾产品。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48%氢氧化钾溶液、二氧化碳[压缩的]、水煤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为加强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5号令)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相关要求,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华飞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钾搬迁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本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特别是水煤气中一氧化碳的泄漏中毒事故。
   本项目选址合理,与周边企业、居民等设施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安全设施和措施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工程满足安全生产所需,本项目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要求。
  3.安全评价项目组长、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评价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王琳
  技术负责人:曹淑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高韦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王琳、王盈、许喆、杨江明、马俊兴
  报告审核人:周军红
  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评价报告时间: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王琳、王盈、许喆、杨江明、马俊兴、高韦丽、周军红
  2015年9月,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委托华飞公司对其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钾搬迁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工作,并签订了安全评价服务合同。根据安全条件评价合同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华飞公司成立了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钾搬迁项目安全评价小组,随后进入项目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收集、整理安全条件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根据现场勘察和收集到的文件、资料和数据,编制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钾搬迁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对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作出最终评价结论。
  2016年6月,编制完成了《昊华辛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钾搬迁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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